金融學基礎知識(3)
金融學基礎知識
金融學的歷史起源
金融、金融學均為現代經濟產物。古代主要是農耕、農業(yè)經濟,主要是易貨和簡單的貨幣流通,根本不存在金融和金融學。如在中國,一些金融理論觀點散見在論述“財貨”問題的各種典籍中。它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貨幣銀行學”。近代中國的金融學,是從西方介紹來的,有從古典經濟學直到現代經濟學的各派貨幣銀行學說。
20世紀50年代末期以后,“貨幣信用學”的名稱逐漸被廣泛采用。這時,開始注意對金融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并結合中國實際提出了一些理論問題加以探討,如:人民幣的性質問題,貨幣流通規(guī)律問題,銀行的作用問題,財政收支、信貸收支和物資供求平衡問題等等。不過,總的說,在這期間,金融學沒有受到重視。
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中國的金融學建設進入了新階段,一方面結合實際重新研究和闡明金融學說,另一方面則扭轉了對待當代金融學的傾向,并展開了對它們的研究和評價;同時,隨著經濟生活中金融活動作用的日益增強,金融學科受到了廣泛的重視;這就為以中國實際為背景的金融學創(chuàng)造了迅速發(fā)展的有利條件。
金融學研究的內容極其豐富。它不僅限于金融理論方面的研究,還包括金融史、金融學說史、當代東西方各派金融學說,以及對各國金融體制、金融政策的分別研究和比較研究,證券、信托、保險等理論也在金融學的研究范圍內。
在金融理論方面主要研究課題有:貨幣的本質、職能及其在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銀行的職能以及它們在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質和作用;在現代銀行信用基礎上組織起來的貨幣流通的特點和規(guī)律;通過貨幣對經濟生活進行宏觀控制的理論等等。
金融學的主要分類
微觀金融學
微觀金融學,也即國際學術界通常理解的Finance,主要含公司金融、投資學和證券市場微觀結構(Securities Market Microstructure)三個大的方向。微觀金融學科通常設在商學院的金融系內。微觀金融學是目前我國金融學界和國際學界差距最大的領域,急需改進。
宏觀金融學
國際學術界通常把與微觀金融學相關的宏觀問題研究稱為宏觀金融學(Macro Finance)。我個人認為,Macro Finance 又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微觀金融學的自然延伸,包括以國際資產定價理論為基礎的國際證券投資和公司金融(International Asset Pricing And Corporate Finance)、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Market And Intermediations )等等。這類研究通常設在商學院的金融系和經濟系內。第二類是國內學界以前理解的“金融學”,包括“貨幣銀行學”和“國際金融”等專業(yè),涵蓋有關貨幣、銀行、國際收支、金融體系穩(wěn)定性、金融危機的研究。這類專業(yè)通常設在經濟系內。
交叉學科
伴隨社會分工的精細化,學科交叉成為突出現象,金融學概莫能外。實踐中,與金融相關性最強的交叉學科主要有兩個:一是由金融學和數學、統(tǒng)計、工程學等交叉而形成的“金融工程學(Financial Engineering)”;二是由金融學和證券學、生物學、心理學等交叉而形成的“演化金融學(Evolutionary Finance)”、“行為金融學(Behavioral Finance)”、演化證券學(Evolutionary Analysis Theory of Security);三是由金融和法學交叉而形成的“法和金融學(Law and finance)”。
有關證券金融交易者人性假設和研究范式的探討已經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對傳統(tǒng)金融學的理論前提假設進行了必要的修正,其中被譽為21世紀金融證券交易分析理論的引領者、作為證券學、生物學、進化論有機結合的邊緣交叉學科--演化證券學發(fā)展迅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數學、物理和工程學方法在金融學中被廣泛應用,闡述金融思想的工具從日常語言發(fā)展到數理語言,具有了理論的精神與抽象,是金融學科的一個進步。當我開始涉足金融學理論時,正是將物理和應用數學應用于金融模型的高峰期,比如使用差分、偏微分方程和隨機積分等數學工具描述股票走勢、收益率曲線等。我讀金融學博士時的一個同窗是意大利人,他本科學的是物理,之所以選擇金融,是因為期望金融能成為20世紀后期的物理學。11年后的今天,事情并沒有像他當初預期的那樣,物理和數學并未能統(tǒng)治金融學,完美的金融模型并沒有出現,金融學經歷了對物理和數學的狂熱期后,回歸到了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
那為什么高深的數學和物理方法在金融研究中作用有限呢?金融是藝術(Art)而非科學(Science)。物理學理論模型使用確定性的參數,而金融學研究不確定性條件下的決策,所以不存在完美的金融模型來指導實踐??茖W利用理論模型引導人們的認識由未知走向已知,而金融利用理論模型從一種期望變成另一種期望——如股票定價、期權定價模型的參數分別是期望紅利和期望收益變動率,永遠是一個不確定性。
基于以上原因,加之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等金融工具的缺乏,估計金融工程學在中國不會有太大的現實意義。金融學人應該學會“走過數學”(Go Beyond Mathematics)。另一方面,我國金融改革實踐的發(fā)展卻亟需法和金融學的理論指導,可以預見法和金融學在我國將會有相當發(fā)展。
中國金融改革的結構性難題大多都同時涉及法律和金融兩方面問題:如在轉型期的法律體系下,什么樣的金融體系最能有效配置資源?怎樣為解決銀行壞帳的資產證券化業(yè)務等金融創(chuàng)新提供法律支持?怎樣修改《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和《商業(yè)銀行法》等法律中不合時宜的條款,激勵金融創(chuàng)新?類似的研究在國際學術界已成風潮,而且逐漸形成了一門新興學科,謂之“法和金融學(Law And Finance)”。
“法和金融學”是自20世紀70年代興起的“法和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的延伸,Rowley(1989)把法和經濟學定義為“應用經濟理論和計量經濟學方法考察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程序和影響”,法和經濟學強調法學的“效益”:即要求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執(zhí)行都要有利于資源配置的效益并促使其最大化。法和金融學有兩大研究方向:一是結合法律制度來研究金融學問題,也就是以金融學為中心、同時研究涉及的法律問題,強調法律這一制度性因素對金融主體行為的影響,這也是本叢書的核心任務。二是利用金融學的研究方法來研究法學問題,本叢書同時覆蓋這方面的重要問題,例如金融立法和監(jiān)管的經濟學分析。
法和金融學對中國的金融創(chuàng)新和司法改革意義尤為深遠。這門學科在我國尚屬空白,吳敬璉教授和江平教授已開始倡導經濟和法的融合研究,不過學術界的研究還停留在概念引進階段,其對實際工作和教學科研的意義尚未顯露。換言之,要實現法和金融學由概念詮釋到實務操作、教學普及直至學科發(fā)展的躍升,學界仍需付出巨大努力,從頭做起。
微觀金融學是金融學的兩大分支之一,是仿照微觀經濟學建立起來的一套研究如何在不確定的環(huán)境下,通過資本市場,對資源進行跨期最優(yōu)配置的理論體系。核心內容是個人在不確定環(huán)境下如何進行最優(yōu)化;企業(yè)如何根據生產的需要接受個人的投資;經濟組織(市場和中介)在協(xié)助個人及企業(yè)在完成這一資源配置任務時,應起的作用;關鍵在于怎樣達成一個合理的均衡價格體系。微觀金融學借助正統(tǒng)經濟學的基本方法(例如,個人最優(yōu)化和均衡分析等),意味著它必然帶有濃厚的新古典特征;同時也最大限度地使用現代數學提供的有力工具—— 隨機過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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