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對于加班費很多人都不知道具體怎么計算,那加班費怎么計算才正確?接下來我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一、加班工資的計算
1.用人單位在節(jié)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shù)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xié)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低于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0.92×200%
【注意】現(xiàn)在(2008年)法定節(jié)假日有11天。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83天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0.83×200%
二、加班費怎么計算才正確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第1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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