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寶貝》讀后感精選3篇
《我的寶貝》讀后感精選3篇
《我的寶貝》是三毛那些寶貴的東西的照片以及關于它們的來歷的故事。今天小編在這分享一些《我的寶貝》讀后感精選3篇給大家,歡迎大家閱讀!
我的寶貝讀后感
這是從朋友那里借來的第好幾本三毛的書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來》,也是別人送的。喜歡她,卻不急著擁有她,雖然一直都在極力尋找關于她的蛛絲馬跡,可留在身邊的似乎除了少數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寶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飾,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說自己是守財奴,守著這么多奇奇怪怪的東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樣東西來歷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著一個又一個不同的故事。我想,這樣的東西便是無價,曾經的我也是這般的執(zhí)著,執(zhí)著于各種能散發(fā)回憶的事與物?,F在想想,還真的遠了。一直說在成長中,看來成長帶來的不只是越來越多慮的思維,還有無止盡的遺失。
看看身邊,一直陪自己走的東西太少了。每離開一個地方,就預示著會丟去一些東西了,就像每經歷一個階段,會自然的告別一些思想,觀點??偸前l(fā)生的很順其自然?,F在環(huán)顧,無意發(fā)現,倒是我的漱口杯跟著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沒有刻意想要留過,卻很和諧的用了這么久,現在依然美好。記得這是五年級第一次離家住校時,爸爸給我買的,通體湖藍,外壁中間有一副畫,一只母雞,三只小雞,其中兩只小雞在母雞背上嬉戲,而另一只在地上仰著頭探看,無辜的眼神讓人忍不住去撫摸。整個畫面是很和諧,很溫馨的,當時還用天真的語氣說:剛好我們一家四口,媽媽當母雞,我和弟弟是母雞被上的那倆小雞,爸爸就委屈當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雞。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躍在腦海中,就像從來沒有過去。這個漱口杯陪我度過了一個又一個寒冷,孤獨,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來陪自己最長久的,還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經意的。我想在現實中的很多事情也是這樣的吧,海誓山盟,聲嘶力竭,都只是過往煙花,只璀璨在那瞬間,的時候,天長地久只屬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靜的側影。堅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歡那個五更燈,三毛寶貝之一,從香港古董街淘來的。有天,點著五更燈,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時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給別人帶去很多的五更燈之夜。
同有怪癖——《我的寶貝》讀后感
“父母看見發(fā)育不良的我,拖回來那么一個大樹根,不但沒有嘲笑和責備,反而幫忙清洗、曬干,然后將它搬到我的書房中去。
以后的許多年,我撿過許多奇奇怪怪的東西回家,父母并不嫌煩,反而特別看重那批不值錢但對我特別有意義的東西。他們自我小時候,就無可奈何地接納了這一個女兒,這一個有時候被親戚叫成怪人的孩子。”看到這兒真感動呢,有著這樣的父母,三毛才得以成為永恒的經典吶。
我有過的寶貝多失散了。小時候,我在一棵水杉下和伙伴們挖寶,沒想到真有寶——先是挖到了一個生銹的古銅板,大家興奮地哄搶著時又挖到了一枚黑金屬的鑰匙(很古典的造型),我果斷放棄銅板,大家很滿意地達成一致,各得其寶。嘿嘿,我那個激動呀,(上小學還是初中?忘啦)找了根紫色的線串了掛脖子叻,掛了整整一周哪,這對我是很稀奇的事,我可不愛帶飾物——任何!
后來,后來我不知發(fā)了哪門子的癡,腦子一抽風 ,就把它給丟在花園的水塘子里了。后悔啊~~~~后來高中 還在隨筆里寫了生平第一首詩給那枚黑古鑰匙,哦哦 我那個悔誒…………
“對于穿著,并不是不喜歡,相反的,就是因為太喜歡了,反而十分固執(zhí)地挑選那種自然風味的打扮。這么一來,櫥窗里流行的服飾全都不合心意”
越看越入味啊,《我要心形的》那一篇第一次讓我覺得婚姻可以這么美。還有那句“逛市集是逛一輩子也不會厭的。”也頗有同感。
永恒的愛 ——《我的寶貝》讀后感
《我的寶貝》是三毛那些寶愛的東西的照片以及關于它們的來歷的故事。用三毛的話來說,那些被拍成的首飾照片,每一個都擁有它自己的來歷,故事的背后,當然是世界上最可貴的人。那些可貴的人,帶來了這些首飾,也帶來了它們的故事。“人,空空地來,空空地去,塵世間所擁有的一切,都不過轉眼成空。我們所能帶走的、留下的,除了愛之外,還有什么呢?而,愛的極可貴和崇高,也在這種比較之下,顯出了它無與倫比的永恒。”這是三毛在緣起中寫的文字,第一次讀這段話的時候,感覺作者有些許的悲傷,讀罷全書,才曉得這段話語里蘊藏著她對那一件件飾品深情的愛。
三毛對于舊古董、古物有著忠誠的愛,她喜歡在南美洲印第安人的地方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古店、古玩街里,香港賣古玩的小街小鋪,尤其是那些不起眼的街邊攤,她更是能“掏盡黃沙始到金”。在眾多的寶貝里,很難說三毛對哪一件情有獨鐘,只因每一件都有屬于它的獨一無二的故事?;蛟S,那串她常常戴在脖子上的“布各德特”是她所有首飾中最心愛的一個??吹竭@個來自異域的名字,我的眼前似乎就看到了那個刮著漫天黃沙的炎熱的沙漠正午,一個全身蒙著黑布頭的沙漠女人,張開手掌,露出那團臟臟的泥巴似的“布各德特”。而三毛卻像得了寶似的,將它小心地洗著,洗出了帶著些微古斑灰銀的牌子。從此以后,無論天涯海角,在三毛眾多的照片里,我們都可以尋找到那塊“布各德特”。這就是一種魔術,奇幻的美里面藏著靈魂。
寫到三毛,我們總會想到荷西。就像提到張愛玲,我們總會想到蒼涼的手勢一樣。是的,在《我的寶貝》這本書中,荷西的身影也一直存在。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倆結婚的時候,不像今天的人們結婚那么奢侈。那時候的三毛和荷西,在炎熱的落后的撒哈拉沙漠,那時候的他們沒有房,沒有車,沒有床架,沒有家具,沒有水,沒有電,沒有吃的,沒有穿的,甚而沒有一件新娘的嫁衣和一朵鮮花。而他們就這樣要結婚了,時間是下午六點。接近黃昏的時候,荷西帶回來了他送給三毛的結婚禮物——一副完整的駱駝頭骨。三毛愛的不得了,“將手放在他肩上,給了他輕輕一吻。”茫茫的大沙漠里,荷西都快走死、烤死,才得來這副完全的頭骨。這副頭骨便成為了六年后荷西突然離開這個世界后,留下來的陪著三毛的信物。“就請它陪著我,在奔向彼岸的時候,一同去赴一個久等了的約會吧。”這是三毛對這副頭骨的深情的寄托,也是她對這副頭骨比海深的情意。
書中收藏的三毛的寶貝很多很多,可謂琳瑯滿目,數不勝數,她的掛氈,她的銀器,她的陶罐......塵世間有如此多的東西值得她收藏,她就像一位守財奴一樣,細細數著這些寶貝,浸潤于永恒的愛,走向彼岸的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