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休假條應該是怎么寫2017年
產假是有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并且不同地方的產假時間是不一樣的,那2017年產假是多少天?休假條是怎么寫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產假休假條范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產假休假條范文
本人于2017年____月____日的預產期,經醫(yī)生建議,定于2017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產,特從2017年____月____日開始請假,期限為_____天,請領導予批準,謝謝!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2017年____月____日
2017年產假規(guī)定的天數(shù)
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jù)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懷孕期:產前檢查時間也算作勞動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七條: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分娩期:90天(產前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個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可申請加30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北京市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規(guī)定》第十四條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2017年產假工資的計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guī)定。
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如何發(fā)放?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guī)定的假期天數(shù)計發(fā)。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guī)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tǒng)籌地區(qū)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fā)放給職工。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