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維具有的意義是什么
法治思維,是一種具有法律知識的思維方式,這也是每個國家工作人員需要具備的一種思維方式,而法治思維是有一定意義的。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治思維的意義,希望能幫到你們。
法治思維的意義
(一)保障改革發(fā)展的迫切需要
過去三十多年的改革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實質上就是行政權力在資源配置中作用逐漸弱化,而市場的作用逐漸強化的過程,同時也是公權力逐漸與利益脫鉤,民事主體的權利逐步落實,利益獲得尊重實現(xiàn)的過程。由于目前政府職能轉變的不到位,對經濟主體的干預過多,有的甚至侵犯企業(yè)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造成市場扭曲。在領導活動中,還存在著不善于運用法治原則處理政企關系、權法關系、權利義務等現(xiàn)實問題,不能很好地按照經濟規(guī)律甚至不斷發(fā)生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以情動法等干擾市場經濟發(fā)展的現(xiàn)象。這就要求各級政府要積極轉變職能,更為主要的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學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管理的思維方法和工作方法。今天改革發(fā)展已經進入攻堅階段,領導干部具有法治思維不僅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識教育和帶動本地區(qū)、本部門學法守法、依法辦事,而且有助于推動社會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整個國家的法治建設,從而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fā)展。
(二)依法行政決策的內在要求
行政決策是政府工作的中心環(huán)節(jié),無論是一般決策還是重大事項的決策,都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行政職權的具體體現(xiàn)。現(xiàn)實中個別領導干部仍然習慣于依靠長官意志和簡單的行政命令來管理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在決策中搞地方保護主義、部門利益至上,損害了國家法律和政策的統(tǒng)一。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并將依法作為決策的首要條件以及提高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因為中國的法治政府建設還沒有到位,違法決策現(xiàn)象還比較突出,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還不夠強。作為領導干部,如何避免決策失誤,使做出的決策更加科學合理,首先得增強法治意識,即依法辦事的意識,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沒有法制意識,在決策前根本就想不到要依法。其次是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內依法行使權力,依照法律程序來行使職權。只有依法決策才能維護行政機關的權威,才能防止重大決策失誤,才能防止損害群眾利益。所以,領導干部具備法治思維,運用法律規(guī)范來調控領導決策過程,使領導決策行為在法律的范圍內進行,并受法律保護和監(jiān)督,這不僅是實現(xiàn)社會主義法治、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xiàn)領導決策科學化的必然要求。
(三)妥善化解矛盾的現(xiàn)實要求
隨著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變革和調整,利益主體和價值取向呈現(xiàn)出多樣化和復雜化,導致社會生活中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日益凸顯,群眾不同的利益訴求也相繼涌現(xiàn)并呈高發(fā)多元態(tài)勢,尤其是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大量上訪事件已經成為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最為突出的問題。坦率地講,近年來一些地方群體性事件頻發(fā),基層干群關系緊張,與少數(shù)基層黨政干部法律意識淡薄、法治素養(yǎng)匱乏,和不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有著必然的關聯(lián)。在此背景下,強調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wěn)定就顯得尤為緊迫和必要,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實現(xiàn)公平正義是社會穩(wěn)定的根本,在此方面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社會穩(wěn)定,就必須充分發(fā)揮司法在解決糾紛、化解矛盾中的主導作用,擯棄“搞定就是穩(wěn)定、擺平就是水平”的庸俗哲學,打破“越維越不穩(wěn)”的“信訪怪圈”。由此可見,法治是保持社會穩(wěn)定、化解矛盾的前提,具備法治思維是新形勢下履行領導職責的基礎。領導干部只有不斷提高法律意識,運用法治思維,才能更好地把握形勢,解決前進中遇到的新問題、新矛盾,這是新形勢新任務下的現(xiàn)實要求。
法治思維的層次
一是認知判斷層次,即運用法治的概念原理對社會生活中的種種問題進行認識并得出初步判斷的層次。人們可以根據(jù)法律對社會中的一些行為或現(xiàn)象得出是否合法的判斷,例如飲酒駕車是違法行為。這種層次的法治思維,是普通社會成員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具備的。
二是邏輯推理層次,即運用法治原則、規(guī)范對問題進行分析判斷、綜合推理,并得出結論乃至解決辦法的層次。法律職業(yè)者的思維多為這一層次。這一層次的思維是以通過法律解決個案為主要特征。
三是綜合決策層次,即在前述法律性的認知判斷、分析推理的基礎上,還需要結合其他因素,進行綜合性衡量,并作出符合法治要求的決策。對于領導干部而言,法治思維更多地體現(xiàn)在這一層次上。
四是建構制度層次,即在前面三個層次的思維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抽象,從而能夠通過建構或改革法律制度對更宏觀的問題提出長遠的解決方案。這是最高層次的法治思維,也是高層級的領導干部所應當具備的。因此,考察法治思維能力的高低,應當按照對象和主體的不同設定不同的標準。
法治思維的內容
(一)權利義務相統(tǒng)一,權利義務的對等性,體現(xiàn)了我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
(二)重證據(jù),證據(jù)要具有客觀性,要具有關聯(lián)性,證據(jù)要具有合法性。
(三)講程序。
法治思維的基本特征
1、法律至上
法治國家里,法律是第一位的,一切人都要遵守法律,違反法律的藥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德治國家里,以道德治國,法律低于道德,違犯道德藥受到嚴懲。
2、權力制約
權力制約原則是指國家權力的各部分之間相互監(jiān)督、彼此牽制,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人生而平等,沒有貴賤之分,權利是人民賦予,讓少數(shù)人代為行使的,由于權利具有強制性,行使人的素質能力有限,為保證權利的行使是人民意愿的體現(xiàn),所以需要制約權利。
3、人權保障
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觀點認為,生存權和發(fā)展權是首要人權。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人權保障制度和理念持續(xù)發(fā)展。“人權”先后被載入憲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五年規(guī)劃及黨章。
4、正當程序
法律的正當程序(Due process of Law),通常又譯為“正當法律程序”或“正當程序”。它作為一條重要的法治觀念與憲法原則,起源于英國的“自然正義”,光大在美國,傳播于全球。注重程序公正日益成為現(xiàn)代法治國家共同的價值取向。在我國,由于受“重實體輕程序”觀念的影響,同時缺乏自然法的法律文化基礎,程序意識相對落后,正當程序觀念亦不發(fā)達。
猜你感興趣:
2.對法治思維的認識
法治思維具有的意義是什么
上一篇:對依法治國重要意義的相關認識
下一篇:法治體系具備的意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