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單位考試公文寫作必知
事業(yè)單位考試公文寫作必知
今天小編就公文寫作為題,收集了關于事業(yè)單位考試公文寫作必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文寫作基礎理論
法定公文
國務院2012年7月1日修訂發(fā)布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guī)定我國現行公文有15種: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
1. 決議 適用于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2. 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3. 命令 適用于公布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準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4. 公報 適用于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5. 公告 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6. 通告 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7. 意見 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8. 通知 適用于發(fā)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zhí)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批轉、轉發(fā)公文
9. 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10. 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11. 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12. 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13.議案 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
14. 函 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15.紀要 適用于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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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文: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
非法定公文:講話稿、發(fā)言稿;倡議書、宣傳稿、 調查問卷、活動方案
基本格式
標題(必寫):發(fā)文機關+關于+內容+文種
稱謂:主送機關、發(fā)文對象
正文(必寫):事件過程、原因、對策等。
落款:發(fā)文機關+日期(右下角,阿拉伯數字)
真題練習
A市某局獲知市人社局將于4月中旬舉辦公文寫作培訓班,決定派王某和趙某兩位骨干參加培訓學習,擬向市人社局詢問是否能參加等相關情況,為此,請你向市人社局擬寫一份公文。
要求:不標注眉首、版記項目,其余格式正確,用完全式標題;內容全面、具體,材料中未指明的自行設計內容;成文日期自擬,但不能用“XX”代替。
參考答案
關于我局人員
參加人社局公文寫作培訓班相關事宜的函
A市人社局:
在中央“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的號召下,我局為加強基層公務人員的素質建設,將公文寫作作為提升人員素質的重要內容。
近聞貴局將于4月中旬舉辦公文寫作培訓班,為了提升我局人員的寫作水平,特優(yōu)選出王某和趙某兩位業(yè)務骨干參加培訓學習,希望通過他們的學習帶動我局整體公文寫作水平的提升。
這次培訓對參加人員的崗位、入職時間、年齡等是否有要求,如有,我們會及時調整人員,以免耽誤這次培訓活動的正常開展。
我局已將擬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上報,能否參加,敬請回復。
A市某局
2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