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范本3篇
承包合同(Contract)一是買賣雙方在經(jīng)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二是確定發(fā)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范本3篇,歡迎參考閱讀!
變配電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一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10 / 0.4 KV變配電安裝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承包范圍:
1.5 承包方式:
二、雙方責任范圍:
2.1甲方責任范圍:
2.1.1甲方負責本工程有關的土建、接地網(wǎng)等項目的施工和安裝,負責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工具及25噸吊車的行駛及操作需要,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以保證乙方設備的順利進場。
2.1.2 如土建、接地網(wǎng)等部分工程確需乙方設計及施工的,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必須完成紅線圖以外"三通"(通水、通電、通路)及紅線圖以內場地平整等,以保證設計和正常施工的需要;并在開工前辦妥建設許可證、建筑許可證、開工證和施工臨時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xù)。
2.1.3 根據(jù)工程需要,及時把施工圖紙交給乙方,所有圖紙一式 五 份,并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2.1.4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審批,組織工程質量驗收。
2.1.5 委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前期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及按核定的工程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項等工作。
2.1.6 協(xié)助乙方辦理進場施工的有關手續(xù);乙方在電氣安裝過程中如出現(xiàn)需要土建配合時,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配合。
2.1.7 合同簽訂后 天內向乙方提供報裝資料。
2.2 乙方責任范圍:
2.2.1 根據(jù)甲方委托,乙方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jīng)甲方確認后使用,并于 年 月 日前暫提供甲方 份施工圖,乙方設計應滿足供電部門的報裝要求。合同執(zhí)行期間,在系統(tǒng)設計符合甲方要求和饋電回路不變的情況下,為使系統(tǒng)設置和開關布置更為合理、緊湊,乙方可以調整開關回路的排列。工程竣工后提供三份竣工圖(供電部門的圖紙由乙方另行提供),甲方承擔設計費用。
2.2.2 參加施工圖紙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并在開工前送甲方審定,作為甲方對工程施工監(jiān)督的依據(jù)。
2.2.3 負責本工程安裝、調試的質量與安全,按期、保質、保量、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文明施工。
2.2.4 委派 為項目負責人。
2.2.5 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質量監(jiān)督與驗收。
2.2.6 負責向甲方報送施工實際進度表。
2.2.7 及時編制、移交有關工程竣工資料。
2.2.8 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規(guī)定;工程完工后,清理施工現(xiàn)場。
三、工期:
3.1甲方負責的配電房土建工程須在2008年 月 日前完工,在確認具備進場施工條件后,交付乙方安裝。乙方于 2008 年 月 日前安裝、調試完畢,并具備投運條件。
3.2 如配電房土建工程不能按時交付乙方安裝, 乙方則按配電房土建工程所延誤的時間順延施工工期。
3.3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經(jīng)甲方駐工地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3.3.1 甲方未能按合同書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3.2 甲方提供的設備到貨延遲, 影響工程正常施工;
3.3.3 甲方未能按合同書約定撥付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3.4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
3.3.5 甲方未能按要求提供報裝資料造成報裝不能如期審批;
3.3.6 遇到不可抗力及駐工地代表同意順延的其它情況。
四、工程承包價款:
4.1 甲、乙雙方根據(jù)乙方提供的施工圖預算, 經(jīng)審核后商定該工程合同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4.2 因甲方要求的設計方案修改、設計變更而發(fā)生的工程量增減,乙方以簽證單形式經(jīng)甲方確認后,合同價款可以調整。
4.3 乙方應當在發(fā)生第"4.2"條款情況下 天內,將調整原因和金額以簽證單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5天內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以供乙方采購設備及材料(工程施工中預付款抵作工程款),預付金額為合同總額的30%,共計人民幣: ¥ 元(大寫):元。
5.2 主要設備(變壓器、高低壓柜)進場后5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5.3 甲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交接證明后10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5.4 甲方不按約定付款,并在乙方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后3天內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
5.5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項數(shù)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6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權不予通電。
5.7 合同生效后,若出現(xiàn)暫停施工、延期開工等情況,則按下述方式執(zhí)行:
5.7.1工程已開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暫停施工的,停工時間超過甲方通知暫停施工日期30天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主要設備材料價格上漲造成的損失,且工期相應順延。
5.7.2工程未開工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開工的,延期開工時間超過合同簽訂時間30天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六、質量檢驗與安全檢查:
6.1 質量檢驗
6.1.1 工程質量應符合甲方已確認的設計要求,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規(guī)定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標準。
6.1.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進行施工,配備質檢人員。甲方需要檢查工程質量時,必須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yè)的情況下進行。
6.1.3 隱蔽工程,乙方須在隱蔽前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通知后如不能按時進行驗收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如乙方在發(fā)出通知24小時后得不到甲方回應,視為甲方放棄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隱蔽。驗收時,乙方須做好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須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確認。
6.1.4 如甲方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驗收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并在檢驗后重新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而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并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
6.2 安全檢查
6.2.1 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施工安全責任。
6.2.2 如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七、設備、材料的供應:
7.1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7.1.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下表格式填寫,作為合同條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應設備材料一覽表
序號設備或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shù)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注
7.1.2 甲方按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雙方共同清點數(shù)量、檢查包裝箱外觀,并做好記錄。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約定的內容(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質量、單價等)不一致或損壞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7.1.3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合格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設備丟失、損壞的,由甲方負責重新采購提供,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
7.2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
7.2.1 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采購材料、設備,并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清點,并做好記錄。
7.2.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設備丟失、損壞的,由乙方負責重新采購提供,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八、工程設計變更:
8.1 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的,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fā)出變更通知。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的,須經(jīng)有關供電部門和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8.2 設計變更所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和預算費用,乙方須將變更的相應圖紙、工程簽證單一齊向甲方報告,甲方應在收到變更的相應圖紙、工程簽證單后3天內給予確認,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款。
8.3 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甲方確認為止,并順延與之相應工期。
九、竣工驗收:
9.1 竣工驗收
9.1.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由乙方向市供電管理部門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再由市供電管理部門組織工程所在鎮(zhèn)(區(qū))供電公司和甲乙雙方共同按國家《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標準及甲方業(yè)已確認的設計圖紙要求,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9.1.2 市供電管理部門確定竣工驗收日期后,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對竣工驗收有意見,需在收到竣工驗收通知后48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如乙方在發(fā)出通知24小時后得不到甲方回應,視為甲方已認可竣工驗收日期。如甲方不按期參加,則視為甲方放棄竣工驗收。
9.1.3 在驗收中,乙方應做好竣工驗收報告記錄并提供給甲方。在驗收后5天內甲方須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驗收后5天內,甲方既不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竣工驗收合格,并從驗收后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風險。
9.1.4 乙方須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10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竣工資料一式 份。
9.1.5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供電部門、甲方、乙方驗收要求進行整改后才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整改后經(jīng)驗收合格的日期。
9.1.6 乙方在工程驗收合格后2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工程未經(jīng)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合格的, 甲方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的,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質量保修:
10.1 乙方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 (竣工驗收合格并出具正式報告之日起壹年)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10.2 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或乙方購置的材料、設備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乙方免費保修;非乙方施工或非乙方購置的材料、設備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處理,但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2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11.2.1 六級以上地震。
11.2.2 八級以上持續(xù)兩天的臺風。
11.2.3 100毫米以上持續(xù)5小時的暴雨。
11.2.4 戰(zhàn)爭、動亂。
11.2.5核燃料或核廢料、放射性有毒炸藥或任何爆炸的核裝置引起的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11.3 因不可抗力導致違約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2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十三、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3.1 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仲裁;
13.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修改: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并訂立書面補充協(xié)議。
十五、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共 頁)一式 二 份,其中:正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15.2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
發(fā) 包 人:(蓋章) 承 包 人:(蓋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稅務登記號: 稅務登記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