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代理合同(2)
藝人代理合同
5、藝人擔保
作為公司簽訂本合約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藝人承擔、保證同意以下事項:
5.1 藝人年滿十八(18)周歲。
5.2 藝人自愿簽訂本合約及授予公司本合約所載的權利;藝人并無任何資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礙藝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約所載之責任。
5.3 藝人不應當且不會訂立任何有可能與本合約沖突的合約。
5.4 在未獲得公司的書面同意之下,藝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責任、支出及費用。
5.5 在未獲得公司的書面同意之下,藝人不得向公眾透露或公開任何有關公司商業(yè)或者本合約條文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料。而藝人須承諾對上述資料的絕對保密。
5.6 在未獲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藝人不得進行宣傳服務,或參與任何訪問或宣傳。
5.7 在本合約期限內藝人不能根據(jù)任何非由公司商議的聘用合約,提供任何服務。
5.8 藝人應盡力以藝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專業(yè)、準時、熟練的方式,及愿意與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據(jù)聘用合約提供所有服務。
5.9 藝人須在任何時間留意并保持其個人的儀表及化妝等對外形象的良好狀態(tài)。
5.10 藝人將在整個期限內在任何時候采取所有實際的步驟保障及維持其健康及遵守對公司的承保的有關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費一般的條文及條件以及因藝人未能執(zhí)行服務而招致的損失進行投保。
5.11 藝人將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關藝人服務而先前已訂的合約及安排。
5.12 藝人將不做任何可能損害或影響公司名譽的或可能阻礙限制或干擾成功地利用服務的事情。
5.13 藝人在合約期限內,將不會參與或是自行承擔任何有危險的事情,以及參與與藝人履行本合約所載的責任及服務的風險。
5.14 藝人將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約,公司認為合理的訓練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時候向藝人建議應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為及事項。
5.15 藝人將遵守所有生效的有關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規(guī)定、守則及協(xié)定。
5.16 根據(jù)本合約,藝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務,應在本合約期限內把所有有關聘用藝人為表演者的垂詢轉交由公司處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藝人不得更改其專業(yè)名字,無論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個合約期限的任何時間內,藝人應保證讓公司隨時知曉其行蹤及電話號碼,并隨時、有效地聯(lián)絡到藝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訴藝人,藝人有就本合約內容尋求法律意見的權利,公司已給予藝人尋求該等意見的時限,藝人已閱讀及完全明白本合約內所有條文德實質含義。
5.20 就所有因藝人違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約所載的藝人的承諾、保證及義務而以任何形式產生(無論直接或間接)的訴訟程序、索償、費用(包括律師費)、裁定額及賠償?shù)?,藝人應對公司作出補償及使公司在所有時候得到補償。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下(就該項同意公司有絕對酌情決定權),藝人不得轉讓、許可、抵押(質押)、按揭任何本合約所載藝人的權利。
5.22 藝人在公司的要求下,應就促使本合約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讓人完全享有本合約及本合約所載的權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項給予所有的允許及簽訂所有契約及文件。而有關費用將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負責。
6、藝人責任
在本合約有效期限內,藝人為得到共識事先書面同意,藝人不得作出以下行為:
6.1 提供任何服務(無論付錢與否)給第三者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約內的條款、條件,無論口頭上、書面上或是行為上。
6.3 就藝人在娛樂行業(yè)的工作聘用或雇傭任何人。
7、傭金
7.1 基于在本合約內公司提供的服務而招致的所有費用或支出,藝人同意按比例自其服務所獲的總收入中按以下標準向公司繳付傭金,公司同意接受該繳款;
(1)第一個簽約年度,藝人:公司按30%:70%比例分配總收入;
(2)第二和第三簽約年度,藝人:公司按40%:60%比例分配總收入;
(3)第四和第五簽約年度,藝人:公司按50%:50%比例分配總收入;
(4)第六簽約年度,藝人:公司按60%:40%比例分配總收入;
(5)第七簽約年度,藝人:公司按70%:30%比例分配總收入;
7.2 藝人應準時及全面地履行及遵守本合約內的責任及擔保,公司在總收入扣除傭金后,將該余款根據(jù)本合約第9條的約定支付給藝人。
7.3 若根據(jù)任何聘用合約需繳付藝人的款項受到任何外匯管制,公司將通知藝人,按藝人的書面要求把需繳付的款項付至一個藝人合法開立的賬戶或藝人所指定的賬戶,公司無須因此作出不合法的事而藝人須負責所有相關費用及支出。
7.4 所有依據(jù)本合約或服務的和解、追討、判決的款項將視作總收入的一部分。
8、預付
8.1(A)受本合約第8.2條約束,公司將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向藝人預付(人民幣: 元)作為藝人履行本合約責任的代價。
(B)預付可從總收入扣除公司傭金之后的款項中進行抵扣。
8.2 若本合約第8.1內被全數(shù)抵扣,公司有權決定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A)在毋須事先通知下立即終止本合約,在該情況下,公司毋須進一步繳付而不損害公司根據(jù)上述第8.1條抵扣已繳付預付的權利。
(B)公司可暫停繳付預付,若本合約期限將屆滿延長期直至預付被全數(shù)抵扣為止。
9、賬目
9.1 公司須在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0)天內向藝人提交相關財務賬目,列出有關先前六個月內所有根據(jù)本合約需繳付藝人的款項連同該賬目所列出公司所虧欠藝人數(shù)目的付款。
9.2 公司將在本合約日期后的第一個完整年度內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賬目而該賬目將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藝人于接收賬目的三十(30)天內要求由公司的查賬員證明。而該證明將是最終的及對本合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9.3 若公司沒有支付或公司錯誤地計算應付的款項數(shù)目,藝人須就該等遺漏或錯誤書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內,繳付應繳付的款項或錯漏的付款而毋須繳付利息,而該時段內公司不可被視為不履行本合約的責任。
9.4 藝人以本合約書形式特此正式批準公司對合約應付的款項,根據(jù)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 。該收款到達該地址時,將視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該等付款義務及責任。
10、公司活動
公司有責任在不違反依本合約任何對藝人的受托責任及義務的前提下,在合約期限內任何時候,不管是獨自或與其他人聯(lián)合進行以下事項:
10.1 作為其他藝人或團體代理人或經(jīng)理人
10.2 取得藝人的文學、戲劇及音樂版權權利。
10.3 宣傳及包裝以藝人為主題的娛樂
10.4 聘用藝人以錄制制作唱片或音像制作或進行該等寫作或編寫,但有關協(xié)定須是真誠及基于各自獨立利益而簽訂的。
11、同意
11.1 藝人不可撤回地確認公司有權代表藝人,及已明確同意公司已獲得就本合約藝人的全部服務工作藝人應給予的所有允許。
11.2 本合約里藝人允許的事宜,藝人將視為不可撤銷地授予公司該同意。
12、違反
12.1 若藝人違反本合約內任何約定,公司除有權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及本合約的約定要求藝人立即采取救濟等補救措施及予以賠償外,藝人還需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即:合約期未超過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合約期未超過二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萬元整;合約期未超過三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以此類推,各年度違約金標準以前一年度違約金2倍遞增。
12.2 若藝人違反本合約內任何約定,雙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賠償外,公司有權要求藝人歸還所有根據(jù)本合約已支付的款項、沒收根據(jù)本合約或藝人與公司或與其附屬或聯(lián)系的公式之間的協(xié)定中須繳付藝人的款項,并有權向藝人追討因為藝人違反合約所引起的所有損失及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A) 公司賠償給第三者的賠償,而該等賠償是直接或是間接由藝人的違反所引起的;
(B) 所有其他賠償,包括懲罰性的賠償。
(C) 利息;
(D) 律師費。
13、暫緩
公司有權通知暫停本合約期限及雇傭服務,若:
13.1 藝人拒絕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務或拒絕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違反任何本合約的義務或保證。
13.2 藝人未能根據(jù)第十九條所載,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交醫(yī)學報告,或就保險計劃書藝人給予失真或錯誤的回應,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條款、條件及保費取得保險。
13.3 在公司要求服務當日之后連續(xù)七天,不管是因傷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礙或其他緣故,藝人被停止執(zhí)行服務或公司認為藝人沒有能力執(zhí)行服務。
13.4 不論因任種原因,藝人的面貌、性格或聲音顯著惡化而妨礙藝人提供本合約服務,而該惡化于公司要求提供服務當日其后的二十天仍然持續(xù);
13.5 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藝人服務。
14、暫緩的后果
14.1 公司按第十三條所列的事項所發(fā)出得通知,暫緩時期為有關事項剩余的時間加上公司就恢復藝人提供的服務所需的時間。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時間持續(xù)了連續(xù)三個月或以上而暫緩,藝人有權以書面通知公司終止本合約,除非公司在接收該通知的十日內發(fā)出抗辯通知書,藝人的書面終止本合約的通知書則發(fā)生法律效力。
14.3 在任何暫緩時間,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藝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責任,而就將來付款,可根據(jù)第八及第九條的日期順延至相等暫緩時間的日期。
14.4 整個暫緩期內,藝人須持續(xù)遵守所有在本合約所載的藝人責任,該等責任均不受暫緩影響,藝人須承諾在未得到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下,不得與任何人簽訂任何于本合約有關的服務合約。
14.5 在暫緩期內,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藝人授予及轉讓給公司的所有權利。
14.6 公司的暫緩將對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權利及賠償不作附加、分割及損害。
15、終止
公司有權在任何時候終止本合約及接受藝人不履行合約書,若因第13.1、13.2條公司通知藝人或因第13.3至13.5條公司發(fā)出(兩者包括在內)暫緩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時間終止本合約。
16、終止的后果
在公司發(fā)出終止通知書當日或之后,以下條款將被開始適用:
16.1 藝人將持續(xù)遵守本合約中約定的藝人所有不應受終止影響之責任。
16.2 所有依本合約授予或轉讓予公司的權利及有關服務與服務產品的所有有關權利將繼續(xù)為公司所有。
16.3 藝人只享有直至終止當日或暫緩當日所累積而需繳付的報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約內任何約定有任何違反或不履行或廢除,而享有對另一方的索償將不受該終止或暫緩影響或損害。本合約內的所有暫緩或終止的權利是附加于且與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權利相分割的。
17、無責任
本合約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構成公司行使任何選擇權的責任。
18、無債務
在任何情況下因藝人的損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機會造成的索償,公司均不需負責。
19、保險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義就公司所需替藝人購買的人壽、意外、醫(yī)療及任何其他保險,藝人確認及同意對該保險藝人并不享有任何權利或利益。藝人承諾協(xié)助取得該等保險單及同意在保險公司的要求下,準時進行所有慣常及普通的醫(yī)療或其他檢查,及承諾在公司不時的要求下,填寫所有計劃、表格及簽訂任何文件或文書以使公司可依賴該保險索取相關賠償。
20、公平解救原則
藝人確認服務擁有唯一及非凡的特性,該等服務所帶來的損失是在法律上不能合理或充足地得到補償?shù)?,藝人因此同意公司將以禁止式或其他公平原則方式,用以防止、終止或減少藝人或有可能性地違反本合約的約定。
21、通告
21.1 送達方式和時間
本合約規(guī)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請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結單及付款),必須以書面進行,并必須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載地址或一方不時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22、分割
如本合約任何條款將被制止或被法院認定不合法、無效,在盡可能不修改本合約其余的條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該條款于本合約其他條款分割,則該條款亦屬無效,并在任何情況下不影響本合約其他條款的效力及執(zhí)行。
23、并非棄權
24、獨立法律意見
為免存疑,藝人特此確認,在藝人訂立本合約之前,公司已通知藝人有權對本合約的條款及條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亦給予藝人充分機會尋求有關獨立法律意見。
25、管轄法律
本合約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凡因執(zhí)行本合約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6、其他
26.1 本合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達成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本合約附件作為本合約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本合約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藝人代理合同的人還看了:
1.藝人代理合同
2.藝人委托合同
3.全國代理合同
4.活動代理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