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轉讓合同模板
租賃房屋轉讓合同模板
出租人的權利是監(jiān)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屆滿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義務是將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對房屋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租賃房屋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租賃房屋轉讓合同范文一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丁方: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鑒于:
一、甲、乙雙方2011年1月10日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11字第0110),約定甲方將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溫江區(qū)萬春鎮(zhèn)新油職工療養(yǎng)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租賃物”)租給乙方,乙方無償將租賃物給丙方使用。
二、 年 月 日,丙方與 銀行簽訂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約定丙方向 銀行貸款 萬元(以下簡稱“該筆貸款”),由丁方為該筆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三、經各方協(xié)商決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乙方基于《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為承租人后,可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四方友好、自愿、平等協(xié)商,就《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變更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變更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自丁方為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下稱“交割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乙方基于《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的歸屬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賃物內的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均歸丁方所有,所有權自交割日起轉移。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詳單見附件。
三、租賃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后,甲方同意丁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給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甲、乙、丙三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
(二)《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后,租賃物的用途不限于餐飲住宿,丁方有權用于其他用途。
(三)《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后,甲方仍按《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11字第0110)約定的金額(即48萬元/年,大寫:人民幣肆拾捌萬/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體方式、時間,屆時由甲、丁方協(xié)商確定。
(四)租賃時間:自交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乙方和丙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后 日內向丁方交付與租賃物及其相關的資料和實物,并于交割日后 日內搬出租賃物。
(六)甲方應保證租賃物質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權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張權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當年租金的,視為丁方已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當年租金。
五、違約責任
(一)若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由此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丙方未能及時搬出租賃物,每逾期一日,應按 元/天的標準向丁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協(xié)議各方在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各方協(xié)商解決,不能協(xié)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成立,自丁方為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丁各 份,公證處 份,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約定與《租賃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租賃合同》約定執(zhí)行。
附件:《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清單》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2012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2012年 月 日
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2012年 月 日
丁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2012年 月 日
租賃房屋轉讓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甲方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之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產、租賃區(qū)域
甲方將位于萊陽市旌陽路的臨街門面房四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yōu)先租賃權。
3、乙方經甲方與原租房主協(xié)商,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轉讓費支付方式
1、轉讓費共計 元,包括店內設施桌、椅、板凳、冰箱等所有設備(不包括店內商品),一次性繳納給甲方(包括當年租金)。
2、房屋年租金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租金為8萬元,提前一個月繳納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條。
3、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的租金8萬元,提前一個月繳納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條。
4、甲方負責協(xié)助乙方辦理工商、衛(wèi)生等執(zhí)照,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必須登記為家樂大骨面的牌子(因本牌名已注冊),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在經營此店,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此店名。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承租之前的任何歷史欠費都由甲方負擔,與乙方無關。 乙方交納以下費用: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燃氣等費用。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六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經營飯店,不得經營電腦。
2、因乙方經營不善在不影響甲方的利益情況下,經甲方答應許可后,乙方可以將房屋對外轉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房租或各項費用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0%支付甲方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萊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房屋轉讓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市建設路100號***綜合樓南側東數第5、6間營業(yè)房租賃與乙方,協(xié)議如下:
一、 承租期:2000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共計6年。
二、 轉讓費10萬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內空調、電腦、攝像頭、燈具等電器歸乙方所有,租金2000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是16萬元/年,由乙方每年4月20日前,10月20日前分兩次交清。2006年5月1日始,房租每年17.6萬元。
三、 甲方在承租期內,必須保證乙方所租房屋正常經營使用,因甲方個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應賠償乙方轉讓費,其他費用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四、 甲方保證乙方所租賃房屋水、電的正常使用,水電費由乙方交納。
五、 該合同租賃期滿后,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簽合同。
六、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可轉讓和轉租該房屋。
七、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遇裝修事項,不得隨意改動房屋結構和主墻,如有改動,需經甲方同意。
八、 乙方于2011年5月1日起承租該房屋,之前甲方所有的債務和經營糾紛事項與乙方無關,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 合同解除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20天以上。
2、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設備嚴重毀壞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追回剩余房租和轉讓費:
1、 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1個月以上。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使用出租房屋。
十、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乙方返還房屋的時間是:三個工作日內退還房屋,如承租人繼續(xù)使用,需提前一月續(xù)簽合同并交付租金。
十一、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出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如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 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2011年4月15日
看過租賃房屋轉讓合同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