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培訓專項服務合同(2)
法律培訓專項服務合同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jù)《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xié)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培訓專項服務合同范文篇三
簽訂地點: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非訴訟法律業(yè)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購為目的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委托與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述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托事項。未經(jīng)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
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為甲方聯(lián)系人,負責與乙方聯(lián)系委托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xié)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二)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yè)務經(jīng)營、股權結構、資產等狀況,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文件、資產文件、融資文件、重要協(xié)議、涉外合同、審批及許可、財務報表、雇員、保險、訴訟情況和環(huán)保事宜等事項;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jiān)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jù)調查報告制作摘要,供甲方?jīng)Q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本需經(jīng)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現(xiàn)場調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shù)額及支付;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 整,分兩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幣 萬元,于本合同簽訂時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幣 于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jīng)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托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jù)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并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費用。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托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并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權依據(jù)本合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實施委托事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師XXX„„,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XXX律師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和紀律規(guī)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項目資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后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有本條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 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guī)定義務,對在參與項目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業(yè)秘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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