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法律服務合同范本(2)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范本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干使用,2010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guī)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jié)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guī)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zhí)業(yè)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 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2010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shù)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xié)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決定可以續(xù)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shù)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xù)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xù)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yè)務發(fā)展及依法規(guī)范經營需要,需對公司進行全面風險防控,現(xiàn)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規(guī)定,特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法律顧問,提供法律盡職調查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現(xiàn)就法律服務聘用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共守:
第1條 顧問律師、聯(lián)系人
1.1 顧問律師及承辦人員
1.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主任郭志聯(lián)、陳濤、申曉偉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律師,為甲方提供盡職調查專項法律服務。
1.12 法律顧問律師根據具體業(yè)務的情況,可以指定本所其他人員從事協(xié)助、配合性的工作。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具體業(yè)務的專業(yè)分工,由法律服務律師指定本所相應的專業(yè)團隊律師承辦具體事項。
1.2 聯(lián)系人
為便于工作開展,甲方指定 為乙方顧問律師的聯(lián)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通知。
第2條 顧問律師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對甲方及甲方股東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主要涉及:
2.2 工商登記注冊信息及發(fā)展歷史沿革;
2.3 重要資產情況調查,包括固定資產及重要流動資產;
2.4 重要知識產權情況,包括商標、專利等;
2.5 重要業(yè)務合同情況;
2.6 對外擔保、債權、債務情況;
2.7 內部勞動人事情況,等等;
2.8 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guī)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第3條 顧問律師工作方式
3.1 鑒于處理承辦法律事務的特殊性,在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下,乙方顧問律師可以以座談處理、書面處理、E-MAIL及其他網絡通訊工具處理、電話溝通處理等方式擇一進行。
3.2 工作方式以乙方對甲方或相關主體提供的帶有真實承諾性的文件進行書面調查為主,以對乙方認為重要的信息抽樣實地核實為輔。
第4條 專項服務費及服務期限
4.1 專項法律服務費為年¥ 元(大寫:年人民幣 萬元)。
4.2 支付時間:
第5條 辦案費及支付
5.1 服務律師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實際發(fā)生的,由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北京市城區(qū)外發(fā)生的差旅費、交通費、復印費,通訊費、查詢費等實際開支由甲方承擔。
5.3 甲乙雙方往來文件、信函均使用中文,因需翻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4 服務律師對于其他可能發(fā)生的實際費用,應提前預估并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服務律師應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并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第6條 雙方義務
6.1 甲方義務
6,11 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辦理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6.12 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13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第三方運用乙方律師工作成果可能導致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6.2 乙方的義務
6.21 乙方律師在委托事項范圍內,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勤勉、盡責地完成有關工作。
6.22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23 乙方對委托事項涉及的有關甲方的情況予以保密,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雙方有權對外表明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有權在其產品、廣告、對外宣傳資料上載明委托聘用關系及聯(lián)系方式。
第8條 雙方因本合同項下及相關事項產生糾紛,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7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由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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