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購貨合同(2)
建筑材料購貨合同
建筑材料購貨合同范文3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購買乙方工程物資,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供料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及范圍:
工程地點:
第二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型號、材質、單價及計劃數(shù)量,詳見下表:
第三條 結算、發(fā)票、付款
3.1 結算方式:供貨完畢,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統(tǒng)計核實、甲方項目經(jīng)理簽字確認。如供貨周期較長,則每 結算一次。
3.2 發(fā)票:乙方按甲方確認的結算金額,提供稅務發(fā)票和銀行賬戶。乙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發(fā)票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提交的發(fā)票金額與結算單金額不一致的(結算金額以結算單確認為準),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3.3 間、比例再予分次付款:月底付當月料款的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料款的 %;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付清。由銀行轉賬支付。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甲方如需變更交付時間或地點,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滿足。
第五條 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5.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現(xiàn)行技術標準及本合同約定,對乙方供應的貨物(包括合同約定的附件等)數(shù)量及外觀質量進行驗收,并在乙方的發(fā)貨單上簽字確認。
5.2 貨物經(jīng)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F(xiàn)象的,經(jīng)雙方核實后確屬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3 交貨時,乙方應向甲方一并提交產(chǎn)品技術質量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家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chǎn)許可證復印件,該批次貨物的出廠檢驗合格證,按規(guī)定需要第三方機構認證或檢驗的還應提供認證或檢驗報告,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等。乙方未提交上述資料的,視為貨物交付未完成。
5.4 按規(guī)定,貨物需要經(jīng)過進一步檢驗(試驗)的,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檢驗(試驗),相關費用由 乙方承擔;檢驗(試驗)不合格的,視為貨物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5 貨物質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裝、調試、運行后才能驗證的,經(jīng)驗證合格,方可視為貨物質量合格;否則,視為貨物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權退貨,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貨物涉及特殊技術的,乙方應當對甲方進行技術交底或培訓;貨物投入使用,需要調試的,乙方應當派員指導、參與調試,并提供相應檢測、調試設備與工具,相關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中。本合同 □適用 / □不適用 本條款約定。
6.2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產(chǎn)品,且貨物不存在知識產(chǎn)權糾紛;否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甲方因此承擔的賠償款、處理糾紛所支出的各種合理費用、工程受到影響而產(chǎn)生的各項損失,無論該糾紛是否得到司法機關裁決或裁決結果如何。質保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一年。
6.3 其他約定: 無 。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自然災害、非承租人出租人造成的火災、爆炸等)所造成的貨物損失,在貨物完成交付前由乙方承擔,貨物完成交付后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和比例支付貨款的,逾期付款超過一個月,則按應付未付金額、以日萬分之一的標準,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
8.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或甲方通知的時間供應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的,每遲延一天,按 元/天的標準承擔遲延供貨違約金;甲方工地停工待料產(chǎn)生的費用(機械租賃費、設施料租賃費、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待工工人工資及建設單位罰款)等實際損失高于該標準的,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遲延供貨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3 乙方供應的貨物經(jīng)檢驗、驗證不合格,或產(chǎn)權不合法的,甲方要求更換的,乙方按本條第2款約定承擔遲延供貨違約金;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本條第2款約定承擔遲延供貨違約金外,還應額外承擔 元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另行購買所發(fā)生的誤工及其他損失。
8.4 一方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多項違約金、賠償款的,合并計算。
8.5 乙方違約的,甲方可從當期應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的違約金,或在結算中扣減相應價款。甲方的該項權利屬于抵銷權,無需乙方同意即可行使;也屬于對乙方要求甲方付款的抗辯權,在司法程序中無需單獨提出反訴。如甲方應付乙方的款項不足以用以扣減乙方違約金的,甲方可另行追償。
8.6 乙方如不能及時提供相應的技術質量資料,甲方有權不予結算付款。
第九條 合同授權
9.1 甲方授權以下人員行使履約過程中的各項職權: (聯(lián)系電話: ),職權:確認收料數(shù)量,發(fā)出各類通知,接收乙方提交的發(fā)票; (聯(lián)系電話: ),職權:驗收材料質量,接收乙方提交的質量證明資料; (聯(lián)系電話: ),職權:簽署確認結算單據(jù),處理索賠事宜等。
9.2 乙方授權以下人員行使履約過程中的各項職權:,全權負責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簽署發(fā)料單,簽收甲方發(fā)出的各類通知,確認結算金額,變更合同條款,處理索賠事宜等。
9.3 一方如變更授權,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 送達
10.1 乙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向有權限的甲方人員當面送達,由其簽收。
10.2 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達:
(1)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向有權限的乙方人員當面送達,或以電話通知方式向其送達,甲方保留的語音通話記錄、短信等可作為送達憑據(jù)。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郵寄送達:
地址: ;
郵編: ;收件人: 。
(3)甲方亦可以發(fā)送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送達通知:
乙方傳真號碼: ;
乙方電子郵箱: 。
10.3 一方送達方式如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加以明確,并由甲方加蓋公司公章,方才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寫空格部分外有手寫修改之處,必須加蓋甲方公章方才有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非甲方原因,乙方人員、車輛在甲方工地如發(fā)生安全、機械事故等問題,全部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責。
13.2、關于退料:甲方工程竣工后,由于設計或計劃變更,剩余產(chǎn)品由乙方負責為甲方及時按原價退料。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sh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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