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出境旅行合同范本
去旅行如果不認識路的話要記得跟團一起去哦,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分享看看其它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多多學習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人(組團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據(jù)《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游局《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業(yè)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游企業(yè)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代表授權證明書。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經(jīng)營范圍;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權開展業(yè)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權限造成違規(guī)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權限內出現(xiàn)過錯,按協(xié)議規(guī)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托內容與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游(全部 / 專線 )旅游線路產(chǎn)品;出境旅游(全部 / 專線 )(注:不含赴臺灣地區(qū)旅游)旅游線路產(chǎn)品:并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托范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1.招徠宣傳 ;
2.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3.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費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游線路產(chǎn)品信息和優(yōu)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造成經(jīng)濟損失給于乙方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游客后,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xiàn)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xiàn)不能按照乙方與游客簽訂的協(xié)議操作時,應提前征求游客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如出現(xiàn)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托開展代理業(yè)務時,客人經(jīng)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chǎn)品后,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xiàn)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chǎn)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guī)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工作中出現(xiàn)問題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出現(xiàn)經(jīng)濟糾紛無法協(xié)調解決時,可在沈陽簽約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沈陽市旅游局備案一份。協(xié)議有效期 年,(期限從二0一一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旅行社名稱: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電 話:
手 機:
電 話:
手 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年 月 日于
表達旅行社委托合同
委托旅行社(組團社):(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托合同書:
一、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經(jīng)營資質
甲方: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 有效期
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 有效期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并簽訂旅游合同書。
2、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價格并收取旅游款。負責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3、根據(jù)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確認件,由經(jīng)辦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jù)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的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復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jīng)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jù)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項告知游客并簽訂組團合同。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游客購買游客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并有義務協(xié)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游行程中的突發(fā)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jīng)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來執(zhí)行。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游者提供優(yōu)質服務依據(jù),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托接待協(xié)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游者知曉旅游地區(qū)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jīng)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游團(者)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游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游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游客對旅游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jīng)濟賠償責任
1、如屬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游服務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xié)議合同不符,應依據(jù)《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 相關規(guī)定對游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游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jù)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 《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guī)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chǎn)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乙、游客三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并共同 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如游客沒有購買旅游人 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造成的損失,游客自行承擔)。
十、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團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帳戶;禁止任何團款或旅游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行為。如涉及乙方經(jīng)濟賠償責任,按旅游所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議內容處理。甲方不得以其為借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一)、團款或旅游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游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
(二)、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fā)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三)、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fā)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四)、團款或旅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進行月結算。具體時間為次月 日至 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說明書并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利息)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游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簽署的旅游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xié)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
出國旅游合同模板閱讀
本合同由甲方: 做為組團社和乙方 做為代理社,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根據(jù)《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于 年 月 日訂立。
一、組團社和代理社的聯(lián)系信息:
組團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lián)系人:
二、授權范圍:
(一)招徠宣傳;
(二)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三)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費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代理 (一)、(二)、(三)、(四)、(五)
(可選擇刪減)項旅游業(yè)務。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四、委托代理費用的相關約定
五、團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旅游法律法規(guī);
(二)代理社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組團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須在組團社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招徠業(yè)務,并報告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代理社無權超越組團社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組團社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五)代理社變更聯(lián)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組團社;
(六)代理社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向組團社支付團款;
(七)代理社須對其分支機構(分社、服務網(wǎng)點)的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事項進行監(jiān)管,并向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組團社的義務
(一)與代理社誠實合作,向代理社如實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 資料信息;
(二)如果組團社變更聯(lián)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社;
(三)無論何種情況,組團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旅 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八、對旅游者的違約賠償
在組團過程中旅游者權利、責任和義務不受委托代理的影響。出現(xiàn)對旅游者的違約侵權的,旅游產(chǎn)品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委托招徠不當方面的責任。涉及到對旅游者的賠償,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護旅游者權益的需要,統(tǒng)一由乙方先行承擔。甲方須在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后的 給旅游者的賠償進行補償。
九、保密約定
乙方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以及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客戶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組團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雙方未對委托代理事 項簽訂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團款累計延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但應書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違反本協(xié)議的約定,組團社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 但應書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由甲方至 市旅游主管部門備案并獲得《旅行社同業(yè)委托招徠授權書》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協(xié)議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十四、 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 過協(xié)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組團社)(簽章): 乙方(代理社)(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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