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銷擔保書
不可撤銷擔保書
對不可撤銷擔保的檢討保證是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的法定擔保方式之一,其以第三人的信用作擔保,使擔保人與債務人一同就某一債務向債權人負清償責任,從而等于擴大了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范圍,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有了更可靠的客觀保障。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不可撤銷擔保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不可撤銷擔保書篇一:
不可撤銷擔保書
*****產業(yè)投資有限公司(委托貸款合同的委托人):
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應 (以下簡稱借款人,也是委托貸款合同的借款人)的申請和委托,同意為借款人于 年 月 日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也是委托貸款合同的貸款人)二方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編號: )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方式),并自愿出具本擔保書。
具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項如下:
一、擔保范圍:上述《委托貸款合同》項下委貸本金人民幣元和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貴公司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其他相關費用。
二、擔保期間:自《委托貸款合同》項下貸款全額發(fā)放之日起至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擔保范圍的款項由借款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之日止。
三、當借款人到期末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本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接到貴公司基于合法、真實憑據出具的書面索款通知一個月內,無條件代為償付。
四、本連帶保證擔保人特別承諾:
1、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是經安徽省金融辦批準成立的工商注冊登記號為34***************的企業(yè),具有擔保人資格,愿意用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擔保責任,履行本擔保書的擔保義務。
2、出具本擔保書是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自愿、真實的意思表示,應為合法有效的擔保,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3、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接受貴公司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4、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機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fā)生任何可能影響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能力的變化時,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立即通知貴公司。
5、在本擔保書擔保期間內,除本擔保書擔保范圍的款項由借款人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xié)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借款人法人主體結構的變化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也不因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協(xié)議而免除。
五、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及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貴公司與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均可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擔保書一式肆份,貴公司、借款人、貸款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自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簽署并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本保證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電話: 公司地址:
傳真號碼: 簽署日期:
不可撤銷擔保書篇二:
不可撤銷擔保書(非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用)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協(xié)議或契約),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愿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并愿為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 奉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fā)給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本擔保人以足夠償還本擔保金額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所規(guī)定的義務。本擔保人并在此聲明,本擔保書的開立已依法辦妥一切必要手續(xù),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條 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為貸款的本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 本擔保書為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經濟行為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擔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證按付款通知規(guī)定的付款日,主動五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zhí)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償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直接借記擔保人賬戶,賬號附后。
第七條 擔保人如遇撤銷、改組、破產或其他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須提前3個月主動通知你行并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確認繼承擔保人后,擔保人協(xié)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xù)。在轉移擔保責任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本擔保書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擔保書解釋于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不可撤銷擔保書篇三:
最新不可撤銷擔保書(自然人適用)
編號:
致受益人 :
鑒于貸款人同意向 (以下簡稱債務人)提供借款,金額總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并于 年 月 日和債務人簽訂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
經債務人請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擔保書,自愿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具體擔保 事項如下:
第1條 擔保方式
1.1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時,貸款人向債務人提供而未獲償還的借款、承兌墊款及/或貼現(xiàn)款由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如貸款人根據主合同約定提前向債務人追索,本保證人亦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范圍內連帶保證責任。
1.2貸款人和債務人之間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利率、金額等達成展期協(xié)議書或變更有關條款,或貸款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內根據主合同規(guī)定調整利率的,無需征得本保證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證人,且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擔保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第2條 保證范圍
本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介不限于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罰息、滯納金、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質押物費用)。
第3條 保證方式
本保證人確認對上述保證范圍內的全部債務承擔經濟上、法律上的連帶保證責任。如債務人未按主合同及時償還貸款、墊款或其他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或債務人發(fā)生主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一項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追索,而無須貸款人先行向債務人進行追索。即使有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保證或物的擔保,貸款人仍有權選擇先行向本保證人進行追索。即使在同時有抵/質押擔?;蚱渌WC人的情況下貸款人放棄、變更或解除抵、質押擔保或變更、解除其他保證人保證責任,本保證人依然按本保證書的內容對貸款人承擔所有保證責任,不因此免除本保證人對主合同規(guī)定的所有債務的保證責任。
貸款人發(fā)出的索償通知書是終結性的,本保證人尋此絕列異議。對于債務人拖欠貸款人的款項,本保證人同意在收到貸款人書面索償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如數予以償還,無須貸款人出具任何證明。除非發(fā)生明顯及重大錯誤,本公司接受貸款人索償通知書所要求的款項金額為準確數據。
貸款人亦有權采取認為適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電話、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等方式對本擔保人進行催收。
第4條 保證責任期
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期間為自本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墊款或其他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另加兩年。
第5條 本擔保書的獨立性
本擔保是獨立、持續(xù)有效、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受債務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債務人的欺詐、重組、停業(yè)、解散、清算、破產等任何變化而變化。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不因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而免除。
貸款人根據主合同規(guī)定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停止辦理貼現(xiàn)或承兌,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貼現(xiàn)款項等,均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保證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第6條 本保證人特別承諾如下:
6.1本保證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證號碼為: ),
愿意用本保證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包括夫妻共有財產)作擔保(注:具體內容詳見《配偶承諾書》),保證履行本擔保書規(guī)定的義務;
6.2出具本擔保書是本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或的因素;
6.3本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財產清單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實合法的,本保證人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6.4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出具“對保”書;
6.5本保證人 財務狀況發(fā)生任何變化或與他人發(fā)生訴訟等事項,均不影響本擔保書對本保證人的法律約束力,如發(fā)生上述變化,本保證人有義務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6.6本保證人的繼承人或受讓人均受本擔保己全部條款的約束。非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上述保證義務。
第7條 不視為棄權
在本擔保書有效期間,貸款人對債務人和本保證人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zhí)行主合同和本擔保書貸款人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貸款人依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本擔保書作為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也不能視為貸款人放棄對現(xiàn)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8條 術語
本擔保書所使用術語,除另有明確說明外,均具有與主合同規(guī)定相同的含義。
第9條 通知
貸款人與本保證人之間關于本擔保書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發(fā)送、由專人遞送的,收件方簽收視為送達(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視為送達日);以特快專遞(EMS)方式根據本合同所載地址和聯(lián)系人發(fā)出的書面通知,無論是否被退回,均視為送達;傳真方式遞交的,收件方傳真系統(tǒng)接收傳真后視為送達。貸款人以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證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視為送達。
本保證人聯(lián)系地址為:
第10條 爭議及糾紛解決方式
本擔保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本保證人同意采取主合同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
如主合同和本擔保書一并辦理了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則本保證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就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所負債務直接申請有管轄權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11條 本保證人為自然人時,本擔保書于本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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