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個人所得稅內容是如何規(guī)定的
賣房個人所得稅內容是如何規(guī)定的
買房賣方,成為了現(xiàn)在常人交易涉及到的金額巨大的一個行為。買房子對于很多人來說都很困難。那么關于賣房個人所得稅的內容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關房產稅的法律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賣房個人所得稅
對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是,以實際成交價格為轉讓收入。納稅人申報的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無正常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根據(jù)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但必須保持各稅種計稅依據(jù)一致;
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可以憑借購房合同,發(fā)票等有效憑證,經(jīng)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其從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是指:納稅人轉讓住房繳納的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合理費用指:納稅人按照規(guī)定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xù)費、公證費等;
納稅人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jù)《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對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內確定;
對于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以上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后適用20%的稅率計算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 工資 - 三險一金 - 個稅免征額 )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1、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2、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示
其中小括號里的“工資 - 三險一金 - 個稅免征額”通常被稱為“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
工資: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寫的收入);
三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算在這里);
免征額:自2011年起,免征額由2000元上調至3500元(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稅率:由3%上漲到45%,有7個等級,分別與7個不同區(qū)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應;
速算扣除數(shù):由0上漲到13505,也有7個等級,與不同稅率相對應。
賣房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內容是怎么樣的?購買房子不僅涉及到很多稅費的內容,不僅有個人所得稅還包括一些土地的使用稅,印花稅等所以購買房子涉及到非常多的金錢交易,對于很多拿固定工資的人來說都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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