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卡AV在线|网页在线观看无码高清|亚洲国产亚洲国产|国产伦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视频

學習啦 > 論文大全 > 畢業(yè)論文 > 法學論文 > 法學理論 >

試論警察出庭作證制度與訴訟結構的關系(2)

時間: 紀敬玲1 分享

  三、警察出庭作證制度與訴訟結構關系的外國法考察
  縱觀各國,不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警察出庭作證制度都是刑事訴訟的常態(tài),這與他們的訴訟結構、檢警關系都有很大的關系,本部分主要闡釋了兩個法系在以裁判為中心的訴訟構造以及不同的檢警關系模式下共同建立起了警察出庭作證制度。
  (一)英美法系的訴訟構造與警察出庭作證
  在英美法系國家,刑事訴訟模式要求以法院審判為中心,偵查活動和公訴活動都要為法院裁判活動服務,法院并不當然地認可偵查機關的偵查取證活動的合法性,盡管沒有確立直接言詞原則,但“英美法系國家的證據規(guī)則最初是圍繞陪審團制度設計的”, 要求提供證言或者證據材料的證人在沒有特殊情況之下都要出庭接受控辯雙方的直接詢問和交叉詢問,未經質證的“傳聞證據”是不會被法官和陪審團所采信的,因此警察如果僅僅出具諸如“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等書面證言材料而不親自出庭作證接受控辯雙方的質證,那么這些書面材料是不具有可采性的。
  英國司法界有句著名的箴言:“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講的是警察有義務為法庭審判的順利進行、為保證司法公正提供服務的意思。其中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是警察服務于法庭審判的一個重要體現(xiàn)。實踐中警察經常是作為控方的證人,接受控訴一方的傳喚而出庭作證,但辯護一方根據辯護的需要也可以自行傳喚某一警察出庭作證。“由于英國法律強調警察為支持公訴服務的觀念,加上有健全的法律保證,實踐中很少發(fā)生警察在接受法庭傳喚后拒不出庭作證的情況。” 可以看出,在英美法系國家建立起的以裁判為中心的訴訟結構要求警察作為證人向法庭作證,在法庭審判之前所取得的證據和材料都必須在法官和陪審團的面前經過質證才可以作為定案證據使用,警察出庭是不僅僅是為法庭和陪審團而服務的,也是為了使自己的勞動成果可以被法庭采納。
  在以裁判為中心的訴訟結構下,英美法系的警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實行的是檢警分立的模式。警察機關與檢察機關不是接力式關系,警察獨立對案件進行偵查以后交由檢察機關審查決定起訴。在這種模式下,警察與檢察官各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和偵查權,或者僅由警察享有偵查權,而檢察機關僅僅負責起訴案件,無論怎樣二者均沒有領導與被領導,或者服從與被服從的關系。在英國,警察機關負責案件的偵查工作,而檢察官負責起訴案件,如果檢察官認為案件的證據不能達到起訴的標準可以要求警察補充偵查,但這一要求警察沒有絕對服從的義務,檢察機關對警察制裁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中止訴訟的進行。
  這種模式的好處是有利于加強檢察官對警察部門所進行的偵查工作的監(jiān)督,缺點是警察的偵查工作有時同檢察官的起訴工作脫節(jié),由于缺乏訴訟意識,有些證據在法庭質證過程中容易受到辯方的攻擊,所以在英美法系國家普遍建立了警察出庭作證制度。
 ?。ǘ┐箨懛ㄏ档脑V訟構造與警察出庭作證
  經過長期的改革,大陸法系的德國、意大利、法國等也大體上具有了“以裁判為中心的”訴訟構造。 記載著控方證據和結論的案卷材料,對法院不具有任何預定的法律效力,法庭可以通過舉行直接和言詞的辯論式聽審,就被告人是否有罪問題做出獨立自主的裁判。德國學者羅克辛在《德國刑事訴訟法》中指出,“如果警察人員以證人身份在被訊問時作陳述,其雖然無法對該案有所記憶,但其所制作之所有的檢舉告發(fā)書狀已盡力符合真實了,此時依聯(lián)邦最高法院之見解,則審判的刑事法官得依據該書面的及該制作檢舉告發(fā)書狀的警察所為之空白保證,就被告之罪責以自由心證之形式來形成確信。” 該論述無疑表明警察是可以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的。
  大陸法系國家的檢警關系是檢察官指揮偵查體制,在“檢警一體”模式中,偵查屬于提起公訴的準備活動,起訴占主導地位,并且左右著偵查活動的進程和結局。在權力分配關系上,偵查權被視為是檢察權的一部分,檢察官是理所當然的偵查主體,而警察常常是檢察官進行偵查的輔助機關。所以當有利于增強控方證據的證明力時,檢察官也會要求警察出庭作證。目前司法實踐中,某些情況下,警察可作為證人出庭。如法國輕罪審判程序中,警察可以作為檢察官的證人出庭。
  可以看出不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它們都建立的是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結構,以此訴訟結構為基點確立了傳聞證據規(guī)則和直接言詞原則,要求所有證據都需要在法庭上經過控辯雙方的質證、辯論后才能作為定案根據。對于辯護方對于在偵查程序中警察所采取的行為非法性的指控,取得證據的合法性等問題需要由辦案警察出庭作證。雖然兩大法系都是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結構,然而它們所確立的檢警關系卻并不相同,但是這并不影響警察可以出庭作證,在警檢一體化的國家,警察是聽命于檢察官的,檢察官為了使自己的主張能被法官采信,可以命令警察出庭作證;在警檢分立的國家,警察相當于檢方證人,作為證人就應該出庭作證。
  四、我國應建立裁判為中心的訴訟結構保障警察出庭制度的實施
 ?。ㄒ唬┐_立警察出庭作證制度的原因
  各國之所以允許或者要求警察出庭作證,原因有很多,比如直接言詞原則或者傳聞證據規(guī)則要求所有證據材料必須以言詞陳述的方式進行,接受控辯雙方的公開舉證、質證或交叉詢問,以甄別證據的真?zhèn)?,從而促進法官公正斷案;警察出庭作證有利于非法證據的排除;可以減輕了法官對偵查機關、公訴機關書面證據材料及卷宗的依賴性;警察多作為控方證人出庭,可以強化控方證據的證明力,幫助檢察官順利完成公訴等等。但是筆者認為之所以要求警察出庭作證,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現(xiàn)代刑事訴訟所要求的以裁判為中心的訴訟結構,在法庭審理以前的一切作證都不具有決定性意義,以上所述的原因都是以此為基點的不同側面表現(xiàn)。
 ?。ǘ┐_立警察出庭作證制度應考量的因素
  現(xiàn)代刑事訴訟制度的發(fā)展必然要求刑事警察的功能多元化,不再只扮演偵探的單一角色,還將充任“檢察官的助手”、“法庭的仆人”等多重身份,應該注意到警察出庭制度并不是一項孤立的訴訟制度,它的建立必然會給整個刑事訴訟制度帶來連鎖反應,同時也會給訴訟法學理論研究帶來一些新的課題,給傳統(tǒng)的刑事訴訟理論帶來一些新的挑戰(zhàn),例如,警察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我國的傳統(tǒng)證人理論、刑事訴訟中的司法審查、庭審功能等。
  通過對比不難發(fā)現(xiàn),我國的檢警關系上類似于英美的檢警分立,警察機關與檢察機關互不隸屬,分別進行偵查和追訴工作,在英美為了使檢察官的證據免遭攻擊而不被采納,警察仍然要作為控方的證人出庭作證,但是在我國目前警察卻不出庭作證,這主要是我國目前流水式作業(yè)的訴訟構造,這種非裁判中心的訴訟構造,使得偵查機關有借口不出庭,不接受質證。理順檢警關系是確立和實施警察出庭作證的重要一步,要科學地界定檢警關系,就要改變《刑事訴訟法》第7條公檢法三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改變我國目前的線性訴訟結構,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三角訴訟結構。 筆者認為我國不論是走大陸法系的檢警一體還是英美法系的檢警分立,都要確立裁判中心的訴訟構造,以法官為中心,控辯雙方平等對抗。在檢警一體下,警察作為檢察官的助手支持控訴,同時要接受辯方的質證;在檢警分立的情況下,警察作為法官的仆人有義務向法庭說明情況,不可偵查完了就萬事大吉。
4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