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民法考點
公共基礎知識民法考點
所謂民事活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為了一定的目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quán)利和民事義務的行為。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guān)于公共基礎知識民法考點的內(nèi)容,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公共基礎知識民法考點
(一)合同相對性的內(nèi)涵
合同的相對性,指合同僅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發(fā)生拘束力,合同的效力僅及于合同當事人,包括主體的相對性、內(nèi)容的相對性與責任的相對性。在司法考試中需要把握的內(nèi)容是:①合同債權(quán)人只能請求合同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請求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承擔違約責住);②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無權(quán)請求合同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承擔違約責任);③合同債務人因第三人違約的,仍應對合同債權(quán)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與第三人的關(guān)系另行解決。
合同相對性原理的學理基礎:①自我決定,自我拘束。合同債務人僅對自己愿意受到拘束的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枉。②維持合同當事人請求權(quán)與抗辯權(quán)之間的平衡。
(二)《合同法》總則關(guān)于合同相對性的規(guī)定
相關(guān)法條
《合同法》
第64條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quán)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65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quán)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quán)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121條 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qū)Ψ匠袚`約責任。當事 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合同法解釋(二)》
第16條 人民法院根據(jù)具體案情可以將合同法第64條、第65條規(guī)定的第三人列為無獨立請求權(quán)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職權(quán)將其列為該合同訴訟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獨立請求權(quán)的第三人。
1.《合同法》第64條。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雖突破了主體的相對性,但仍遵循違約責任的相對性(見例1和例2)。
例1董事長甲與乙花店約定:“甲支付乙10萬元,乙選擇上好紅玫瑰999朵,于丙女生日當晚6時送至丙女宿舍”。結(jié)果,乙的雇員錯將甲所訂之花送給(丙女隔壁宿舍的)丁女,丙女生日當天不見—個花瓣,垂淚到天明。①甲、乙約定由債務人乙向第三人丙履行合同義務,乙違約的,甲有權(quán)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②第三人丙無權(quán)請求債務人乙承擔違約責任。
例2甲向乙出售一批貨物,約定于乙所在地交付。甲又和丙簽訂運輸合同,約定由丙運交乙。運輸 途中,丙因重大過失導致貨物毀損嚴重。①運輸合同中,甲、丙約定由債務人丙向第三人乙履行。丙違約的,甲有權(quán)請求丙承擔違約責任。②第三人乙無權(quán)請求丙承擔違約責任。③乙只能基于買賣合同,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
典型真題
〔I〕神牛公司在H省電視臺主辦的賑災義演募捐現(xiàn)場舉牌表示向S省紅十字會捐款100萬元,并指明此款專用于S省B中學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僅支付50萬元。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08年·卷三·5題一C)
A.H省電視臺、S省紅十字會、B中學均無權(quán)請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B.S省紅十字會、B中學均有權(quán)請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C.S省紅十字會有權(quán)請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D.3中學有權(quán)請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答案解析]①贈與人是神牛公司,受贈人是S省紅十字會。②S省B中學只是利益第三 人,不是合同當事人。
〔II〕宗某患尿毒癥,其所在單位甲公司組織員工損款20萬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萬元存放于專門設立的賬戶中。宗某醫(yī)治無效死亡,花了15萬元醫(yī)療費。關(guān)于余下5萬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14年·卷三·4題一D)
A.應歸甲公司所有B.應歸宗某繼承人所有
C.應按比例退還員工D.應用于同類公益事業(yè)
[答案解析]①“宗某”非“鐘某”也。老鐘尚能飯!②“專門設立的賬戶”表明受贈與人不是“宗某”,該贈與合同屬于向第三人“宗某”履行的贈與合同。與(08年·卷三·5 題)一以貫之。
2.《合同法》第65條。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雖突破了主體的相對性,但仍遵循違約責任的相對性(見例3)。
例3甲向乙出售一批貨物,尚未交付貨物。合同簽訂后,乙立即同丙訂立合同,將這批貨物轉(zhuǎn)賣給丙,并和丙約定,該批貨物由甲運交丙。①乙、丙的買賣合同中,雙方約定由第三人甲向債權(quán)人丙履行交貨義務,若甲未按照(乙、丙的約定)向丙完成交貨義務,丙無權(quán)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②丙只能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典型真題
甲、乙雙方約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償還債務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個月后,以自己并不對甲負有債務為由拒絕繼續(xù)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丙承擔違約責任。法院應如何處理?(04年.卷三? 12題一A)
A.判決乙承擔違約責任 B.判決丙承擔違約責任
C.判決乙、丙連帶承擔違約責任D.判決乙、丙分擔違約責任
3.《合同法》第121條。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qū)Ψ匠袚`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見例4)。
例4 6月10日,甲、乙約定,甲于7月1日為乙臨摹一幅齊白石的國畫。6月15日,乙與丙簽訂買賣合同,約定乙于7月5日向丙交付(甲于7月1曰臨摹的)齊白石國畫。7月1日凌晨,甲前往乙家作畫的途中,被酒后超速駕駛的丁撞成重傷,住院治療1個月后方才蘇醒。①甲、乙的加工承攬合同中,債務人甲(因第三人丁的原因)違約,甲應對乙承擔違約責任。②乙、丙的買賣合同中,債務人乙(因第三人甲的原因)違約,乙應對丙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