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辦學校登記為營利性需重辦許可證是真的嗎?具體怎么回事?
時間:
莊羽1208由 分享
福建民辦學校登記為營利性需重辦許可證是真的嗎?具體怎么回事?
近日,福建省政府印發(fā)關于民辦教育分類管理改革的通知,明確建立分類管理制度,對民辦學校(含其他民辦教育機構)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需重新辦理辦學許可和法人登記手續(xù),同時應按規(guī)定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補繳土地出讓金。
根據(jù)要求,舉辦者自主選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2017年9月1日前設立的民辦學校應當在2022年12月31日前辦理分類登記手續(xù),未按期辦理的原則上不得轉設為營利性民辦學校。
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依法修訂學校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繼續(xù)辦學。
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當在政府相關部門監(jiān)督指導下,由學校組織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資產權屬,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相關稅費,重新辦理辦學許可和法人登記手續(xù),繼續(xù)辦學。
此外,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在用地、收費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扶持。民辦學校建設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對企業(yè)舉辦的各類學校、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此外,各級政府可因地制宜設立民辦教育發(fā)展專項資金,將其列入年度同級教育財政預算。繼續(xù)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補貼、基金獎勵等方式,加大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