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如何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成為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歷史使命與重大任務。這是踐行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的范文,歡迎閱讀。
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一:
中國共產(chǎn)黨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于10月20日在京召開,這次全會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的問題,受到了公眾廣泛的關注。
法治是現(xiàn)代社會最核心的價值、最突出的標志,也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上就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并在隨后把依法治國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寫入憲法。經(jīng)過十多年的實踐前行,中國社會在邁向法治國家的道路上取得豐碩成果的同時,也遇到了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成為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歷史使命與重大任務。在全新的挑戰(zhàn)下,十八屆四中全究竟會承擔了怎樣的使命與任務?
第一,重申依法治國的道路選擇。
一個國家走向法治之路要與這個國家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狀況、歷史文化傳統(tǒng)等等相匹配,簡單的“拿來主義”、人云亦云不僅行不通,還會引發(fā)更大問題。所以對于今日之中國來說,我們要通過依法治國讓我們的國體與政體更完善、更有效。因此,十八屆四中全會一定要重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也就是要在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這是底線原則,不能在這個問題上犯“顛覆性錯誤”。
第二,明確依法治國的價值選擇。
在今日中國社會,依法治國有其基本的價值追求,這就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wěn)定。沒有憲法法律的權威,依法治國就沒有了前提;沒有人民權益的切實維護,依法治國就沒有意義;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能維護國家安全穩(wěn)定,依法治國也就是擺設。
第三,化解依法治國的當務之急。
今日中國已經(jīng)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走了17個年頭,中國的法治建設已經(jīng)遠非一張白紙,如何在既有的基礎之上,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是四中全會的主要任務,這就需要在實現(xiàn)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與進展。比如,立法不能把“專門法”變?yōu)楣袒∪后w利益的“部門法”;執(zhí)法不能變成尋租逐利的選擇性執(zhí)法;司法既不能受權力的干涉,也不能內部腐敗“吃了原告吃被告”;全民守法則有待于在全社會確立起法治的信仰等等。解除這些制約依法治國全面推進的瓶頸性問題,將是四中全會的主要著力處。
第四,勾勒依法治國的實施方略。
有了科學的頂層設計,還要有實現(xiàn)頂層設計的科學路線圖。這就是四中全會強調的“三個共同推進”和“三個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只有通過從嚴治黨、加強反腐,才能更好地依法執(zhí)政;只有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才能建設法治政府。沒有依法治國的大環(huán)境,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很難培育運行;沒有依法執(zhí)政與依法行政的真正實施,依法治國也就失去了實踐基礎。同樣,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需要法治國家“先立其大”,而法治國家則通過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彰顯其國家品格、國家追求。共同推進、一體建設則事半功倍,各自為戰(zhàn)、單兵突進則勞而無功。
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心得體會二:
今天,備受矚目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幕,議題早已確定為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面對當代中國行進的歷史新方位,面對人民對法治的期待目光,四中全會將在怎樣的深度和廣度上進行回應?它又將在中國的歷史進程中筑下什么樣的里程碑?數(shù)日內,答案將揭曉。
今日之中國,已經(jīng)進入全新的航域,身后是法律體系的基本完備,腳下是發(fā)展的新階段,周邊是上下打量的目光。社會精神層面,法治日漸成為共同的核心價值;人民物質層面,法治為人民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保駕護航乃是熱切期盼。從發(fā)展階段和實際看,這一期盼已經(jīng)成為一個痛點與焦點。
這兩年,中央對老虎蒼蠅一起打,讓一批大貪小蛀們落馬,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為什么?原因就在于,這些蛀蟲們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財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權力都在染指;有資源的地方,權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貪大吞,肆無忌憚。因此,打掉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把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里,才會確保人民的果實落到人民的手里。
也必須看到,人民要能享受到改革發(fā)展成果,路障不少。一個關鍵方面就是體制機制障礙。這些障礙,并不僅是因為滋生腐敗,更可能是因其制約而導致社會失去活力,導致發(fā)展成果被沙漏。因此,改革是必須推進的主旨。三中全會吹響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改革的紅利效應開始顯現(xiàn)。要把改革順利推進下去,就需要法治劃定保障軌道、堵住各種吞噬改革成果的跑冒滴漏。明確提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jù)”,讓百姓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前景,更讓人們期待四中全會在改革方面烹飪的法治大餐。
社會生活中,公平正義如陽光、空氣,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從總體情況看,改革開放36年來,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的進步有目共睹。但是,還有一些地方的百姓遭受不法分子的欺凌,還有一些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而對群眾利益造成侵害。有的案件存在徇私枉法現(xiàn)象,人民群眾還難以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有的執(zhí)法不嚴、選擇性執(zhí)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這些都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逐漸蠶食著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和法治的信心。對此,我們又豈能讓人民失望?又怎能不回應人民群眾的強烈期待,不給人民的信心注入法治的能量?
法治的最終呈現(xiàn),應當是一種良好的狀態(tài)。當出現(xiàn)違法現(xiàn)象時,依法治之成為共識和行動。當人們解決問題辦事情時,法治成為共同價值和信念。誠然,我們知道這樣的狀態(tài)還很難一蹴而就,但是我們必須把法治導入良性循環(huán),使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在這個軌道上不斷向上攀升。四中全會就是這樣一個重大的導入機制,它將使我們的法治更有質量,使我們的法治更有力量。如是,人民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就必定擁有健全的、剛性的法治軌道,就誰也奪不走,哪里也漏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