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醫(yī)??ㄞk理點具體操作流程(2)
無錫醫(yī)??ㄞk理點具體操作流程
無錫年度社保繳費基數核定
從無錫市社保中心獲悉,年度社保繳費基數核定正在進行中,此次的范圍是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申報滿12個月的各類企業(yè)單位。
納入2016年度繳費基數核定的單位,在完成2017年2月份社會保險費申報后,即在單位申報的社保辦事處領取年度繳費基數自查核對表。核定時間為2017年4月17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核定地點為各轄管辦事處,其中,9(含)人以下的企業(yè)單位可至轄管街道(鎮(zhèn))人社所進行年度繳費基數核定。
2016年度繳費基數核定按屬地管理,采用“全量自查、行政指導、重點核定、實地稽核”的方式開展。6月底前,組織所有企業(yè)單位開展2016年應保盡保、應繳盡繳情況進行自查,自查分網上自查和柜面自查。網上自查即通過網上辦事大廳上報年度繳費基數自查結果;柜面自查即填寫年度繳費基數自查核對表,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轄管辦事處上報自查結果。自查有漏申報人員和基數的單位,到轄管辦事處上報查漏情況并及時辦理參保和補繳手續(xù)。
社保中心將對自查情況未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的單位,發(fā)出社會保險申報繳納建議書,要求單位在全員參保、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按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再次自查。7月起將組織專人,按照一定比例對自查單位開展重點核定,被抽查單位需提供書面審核材料。同時,將隨機抽取若干被重點核定單位開展實地稽核,對拒不配合重點核定的單位,一并開展實地稽核。市社保中心提醒,對逾期不參加年度繳費基數核定的單位,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
2017年無錫社保繳費基數
據悉,從2016年8月1日起,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yè)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678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從2016年8月1日起,市區(q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yè)人員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678元、二檔為3375元、三檔為3832元、四檔為4273元、五檔為4832元、六檔5149元、七檔16800元。江陰市、宜興市2016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yè)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市人社局備案后執(zhí)行?;谖沂屑磳訖C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市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暫按上年每月7252元執(zhí)行。
另悉,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yǎng)老金計發(fā)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3089元。
無錫社保繳費比例最新調整
養(yǎng)老保險:公司繳20%,個人繳8%;
失業(yè)保險:公司繳1%,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0.7%,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yī)療保險:公司繳7.9%,個人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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